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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汐止區公所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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役政專區

後備軍人申請獨子緩召
發佈日期
2023-05-03
發佈單位
汐止區公所
類  別
役政專區
詳細內容


申請條件:
1.無兄弟姊妹
2.生(養)父或母已逾60歲或死亡
3.限制:  (1)本人若為養子,須已依民法辦理收養,並經戶籍登記。(2)生(養)父母俱亡者,不得申請。

申請方法:
  1. 現戶全部戶籍謄本。 
  2. 退伍(解召)證明書。
  3. 緩召申請表。 

聯絡電話:2641-1111分機260
備註:每年四月份辦理由公所初核轉陳新北市政府核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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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更新日期:2023-05-0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