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衛生福利部115年4月16日衛部監字第1153560331號函辦理。
二、民眾遇有國民年金爭議事項或疑義時,可善加運用衛生福利部「國民年金爭議審議智慧服務專區」,查詢常見QA及利用爭議審議相關服務。又民眾如不服勞保局對國民年金所作之核定,欲申請爭議審議,得依下列方式填寫「國民年金爭議事項審議申請書」申請審議:
(一)可向各區公所及勞保局各地辦事處服務台索取。
(二)至衛生福利部「國民年金爭議審議智慧服務專區」https://dep.mohw.gov.tw/NPSC/np-4857-118.html下載。
(三)至上開網站使用線上申辦(聲明)服務,以獲得即時救濟。
三、為確保民眾國民年金行政救濟權益獲得充分保障,請國民年金服務員併同協助加強宣導。如有進一步了解國民年金爭議審議程序或有地方宣導活動之需求,亦得洽請本部國民年金監理會提供協助。
檢四、附衛生福利部原函影本1份供參。
二、民眾遇有國民年金爭議事項或疑義時,可善加運用衛生福利部「國民年金爭議審議智慧服務專區」,查詢常見QA及利用爭議審議相關服務。又民眾如不服勞保局對國民年金所作之核定,欲申請爭議審議,得依下列方式填寫「國民年金爭議事項審議申請書」申請審議:
(一)可向各區公所及勞保局各地辦事處服務台索取。
(二)至衛生福利部「國民年金爭議審議智慧服務專區」https://dep.mohw.gov.tw/NPSC/np-4857-118.html下載。
(三)至上開網站使用線上申辦(聲明)服務,以獲得即時救濟。
三、為確保民眾國民年金行政救濟權益獲得充分保障,請國民年金服務員併同協助加強宣導。如有進一步了解國民年金爭議審議程序或有地方宣導活動之需求,亦得洽請本部國民年金監理會提供協助。
檢四、附衛生福利部原函影本1份供參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