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依經濟部114年2月20日經授水字第11400538230號函辦理。
2.高地社區加壓受水設備因老舊或操作不當,造成社區內漏水嚴重,衍生浪費水資源情事。故經濟部推動旨揭計畫,協助社區辦理加壓受水設備改善工程。基於公務預算合理分配及維護水資源有效運用之原則,各社區以一次為限,且每戶補助金額各為工程改善費及操作維護費之80%,並各以每戶10萬元為上限,超過部分由社區自行負擔。
3.本計畫申請方式分為台水公司供水轄區(全國)之老舊社區逕向該公司提出申請;本市轄區內北水處供水範圍部分則由社區向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,請貴所依計畫內容協助辦理。
2.高地社區加壓受水設備因老舊或操作不當,造成社區內漏水嚴重,衍生浪費水資源情事。故經濟部推動旨揭計畫,協助社區辦理加壓受水設備改善工程。基於公務預算合理分配及維護水資源有效運用之原則,各社區以一次為限,且每戶補助金額各為工程改善費及操作維護費之80%,並各以每戶10萬元為上限,超過部分由社區自行負擔。
3.本計畫申請方式分為台水公司供水轄區(全國)之老舊社區逕向該公司提出申請;本市轄區內北水處供水範圍部分則由社區向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,請貴所依計畫內容協助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