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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汐止區公所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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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

基隆河受油污影響汐止地區自來水異味,妥善保存單據與證明,保障權益。
發佈日期
2025-12-01
發佈單位
汐止區公所
類  別
公告
公告日期
2025-12-01
主辦單位
汐止區公所
公告內容


針對 11 月 27 日基隆河受油污影響,導致汐止地區自來水出現異味一事,新北市政府與基隆市政府均十分重視,並將就本次事件所涉權責及求償事宜密切合作。

在進入求償程序前,最重要的是確實保全相關證據。請受影響市民妥善保存本期間各項單據與證明文件正本,以利後續提出主張及權益保障。

📝 建議蒐集與保存以下 5 類證據:
1.購買飲用水之憑證:如購買瓶裝水或桶裝水之發票、收據。
2.水塔清洗之費用單據:委託清洗水塔所支出費用之收據或契約。
3.水塔或用水異常之影像紀錄:如異味發生時之油污、浮油等照片或影片。
4.就醫證明與費用單據:若有因疑似受污染用水造成不適之診斷證明及醫療費用。
5.其他必要支出證明:因本次事件直接衍生之相關支出憑證。

📮 資料收件方式:
請先行整理並可交由各里里長協助收件,再統一轉交汐止區公所彙整。

🔎 其他提醒:
• 建議先自行計算相關支出總金額,供後續參考。
• 請記錄家中自來水異味情形之起訖日期(例:民國 __ 年 __ 月 __ 日 至 __ 月 __ 日)。
• 所有單據正本請務必留存至後續程序終結,以維護自身權益。

汐止區公所將持續掌握事件進度,並提供「請求項目證據保全資料表」供市民運用,相關資訊如有更新將即時發布。
造成市民不便,敬請見諒,本府將全力協助後續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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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更新日期:2025-12-0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