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請條件:社區組織、社會團體及里辦公處
申請方法:書面申請(由申請單位備齊書面資料向當地區公所提出申請,以郵戳及機關收文為憑)
申請所需文件:
- 申請表
- 提案計畫書
- 施作切結書
- 土地使用同意書(屬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或社區管理委員會者免附)
- 前2年度綠美化競賽維護管理實績(無則免附)
- 申請文件自我檢核表
- 依法合格登記、設立或立(備)案之證明文件(以影本為原則,但必要時須提供正本以供查驗,里辦公處免附)
★申請文件(含各式附件)以不超過20頁為原則。
受理時間:約於每年3月至4月(確切時間依公告為主)
備註:所需表單及相關資訊可洽新北市政府綠美化環境景觀處官網查詢
聯絡電話:2641-1111 分機258